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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达濠华侨中学教学及配套用房项目(教学楼A、B幢及连廊、消防地下水池)BT第二次
问题1 | 请问:参加本工程第一次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保函(30万元)、履约保函(500万元)和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在本次(第二次)投标时是否还可以使用? |
回答 | 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第一次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保函(30万元)、履约保函(500万元)和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在本次(第二次)投标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使用,不用重新开具保函。 |
问题2 | 您好,我公司参加过第一次投标。所开具的履约保函和投标保函均在有效期内。因为仍然是同一工程投标,保函仍然在有效期内,银行不同意为同一工程重复出保函,所以请问本次投标是否可以不用重新开具保函? |
回答 | 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第一次投标时提供的投标保函(30万元)、履约保函(500万元)和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在本次(第二次)投标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使用,不用重新开具保函。 |
问题3 | 招标文件第23页第9点:乙方将投标时与银行履约保函同额度的现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履约风险保证金,其中200万元将作为建设前期各项费用中的200万元与招标文件第5页第33项约定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金额为准? |
回答 | 招标文件第23页第9点更改为:“乙方将投标时与银行履约保函同额度的现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履约风险保证金,其中220万元将作为建设前期各项费用,其余资金将按工程形象进度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