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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对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汕府建通[200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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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函[2009]201号)精神,我局决定对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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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督ㄉ韫こ讨柿考喽交购腿嗽笨己斯芾戆旆ā罚ńㄖ蔥2007]184号);
?。ㄈ豆愣〗ㄉ韫こ讨柿考喽交购腿嗽笨己斯芾硎凳┫冈颉罚ㄔ两ü芎痆2008]498号)。
二、 考核程序
(一) 区县建设局领导及质监机构负责人汇报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质监机构提交自检报告,区县建设局提交评价报告;
(二) 根据质监机构提供的资料,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评定;
?。ㄈ?随机抽查2个已竣工单位工程的监督档案和2个在建单位工程的监督档案;
(四) 考核组成员汇总考核情况,形成考核初步意见;
(五) 通报考核情况和初步意见。
三、 考核范围
全市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全体质监员。
四、 考核时间
2009年6月15日至25日,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五、 考核组人员组成
考核组组长:杨鮀生,成员:林永安、苏钿升、吴汉明、陈志远、袁继雄。
六、请各区县建设局督促所属质监机构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接受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