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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催报2008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其存在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1596粤建办管函 [2009]136 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我厅于 2008 年 12 月发出了 《关于布置 2009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管函 [2008]321 号) ,要求所有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截止至 2009 年 4 月 2 日 ,仍有部分企业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现将缺报名单公布(详见广东建设信息网 www.gdcic.net ),要求有关企业限期补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要求
?。ㄒ唬┎贡ń刂故奔湮?2009 年 5 月 20 日 ,补报范围为 2008 年年报、 2008 年 12 月月报和 2009 年 2 月月报。补报方式为网络上报。
?。ǘ?2008 年年报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报表(一式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含变更记录 )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每张报表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ㄈ└魇薪ㄖ灯笠档闹街时ū砑坝泄刈柿纤透魇薪ㄉ栊姓鞴懿棵派蠛?,省属建筑业企业送省建设信息中心,其中一份纸质报表经审核盖章后由企业留存作为有关考核的依据。
(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补报工作,并于 5 月 26 日前 将补报情况反馈给省建设信息中心。
?。?五) 企业如对缺报记录有异议 , 可直接向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 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在办公平台上查对,并将查对情况汇总后反馈给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 2009 年 3-12 月的月报要求在每月的月后 20 日前报送(含 20 日,遇节假日不顺延)。报送方式为网络上报。如, 2009 年 4 月月报应在 5 月 20 日前 报送。
三、企业在报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ㄒ唬┎糠制笠滴蠼肴砑摹靶幸捣⒄寡芯孔柿稀焙汀巴臣凭直ū怼蹦?橹刑畋ūū?,企业填报的年报和月报应在软件的“月度快速调查”模块里完成,“行业发展研究资料”和“统计局报表”不用填报( 汕头市按当地要求申报) ?!拔蟊诵幸捣⒄贡ū砗屯臣凭直ū淼钠笠得ァ毕昙愣ㄉ栊畔⑼?各企业可自行检查是否误报,今后不用再填报以上两种报表。企业如有误报,应在限期内补报漏报的“月度快速调查”报表。
?。ǘ┎糠制笠滴蠼?12 月月报当成是年报而出现漏报。企业填报年报时,应在软件的“月度快速调查”??橹醒≡裉砑印?12 月份(年报)”,而不是“ 12 月份月报”。
?。ㄈ└霰鹌笠滴茨苷防斫馔臣浦副旰?、未注意指标的计量单位,造成所填数据有误。
?。ㄋ模┎糠制笠滴凑莆毡ū硐低巢僮鞯幕痉椒?,造成漏报生产表或财务状况表,具体报送方法见附件。
(五)部分企业未完整填报财务数据。
四、尚未完成“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升级的企业请直接与开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 0760 ) 88920836 、 88920803 ,传真: 88920936 ,技术支持 QQ : 44528936 。
省建设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 190 号粤??笙?9 楼 901 室(沙河顶 19 路军牌坊旁),电话( 020 ) 87251571 、 13710611660 ,联系人:凌红梅,邮编: 510500 ,电子邮箱: lhm@gdcic.net , 工作 QQ : 1003745680 。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 OO 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