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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2008年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1536截止至 2008 年 12 月 20 日 ,仍有部分企业存在缺报建筑业统计报表行为,现将缺报名单公布,要求有关企业根据《 关于布置 2009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粤建办管函 [2008]321 号)的要求限期补报缺报的报表,对于限期内仍未补报报表的企业,广东省建设厅将依法处理和全省通报。
报表补报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20 日 ,补报范围为 2008 年 3 月至 12 月月报和 2007 年年报。要求被通报企业统一 参加统计培训 ,同时采用网络上报和纸质报表两种方式上报。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被通报企业参加统计培训,按期完成补报,并于 2009 年 3 月 28 日前 完成企业补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将补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企业如对缺报记录有异议,按管辖范围直接向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在办公平台上查对。
各市缺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的企业名单:( 点击打开 )
摘自:粤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