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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62号
浏览次数:3255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督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市建设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建管科和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监督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建设局建管科,具体负责百日督查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精心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督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督查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我局建管科,并于7月1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本地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电子邮箱:jgk@stjs.gov.cn
附件: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130号)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